酒泉招商引资

酒泉新能源基地引领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

新能源产业 高质量发展
所属地区:甘肃-酒泉 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11日
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相关通知,指导各地做好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,明确通过优化布局、技术创新、机制改革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。酒泉市积极响应,以规划衔接为抓手,强化招商引资与项目落地,构建全域协同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。
一、强化规划衔接,构建全域发展格局
通知要求保障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效衔接,增强规划指导性。酒泉市立足自身风能、太阳能等资源优势,将市级规划与国家能源战略深度融合,重点衔接西北电网建设、跨区域能源输送等国家级规划,明确“分布式+基地化”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。在规划编制中,酒泉市注重与国土空间、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协同,划定可再生能源重点开发区域,确保项目落地合规性与可持续性,为产业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指引。
二、推动分布式与基地协同,优化能源供给结构
优先开发本地分散式和分布式资源是通知的重要内容。酒泉市结合城乡发展实际,在工业园区、工商业企业、农村地区推广分布式光伏、小型风电等项目,推动可再生电力、热力在用户侧就近利用。同时,探索“分布式+储能”模式,在部分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配套储能设施,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。在基地建设方面,酒泉市依托现有风电基地,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既有输电通道能力,并规划新建跨区域外送通道,推动西部可再生能源向中东部负荷中心输送,扩大资源配置范围。
三、拓展非电利用场景,助力北方清洁取暖
通知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,要求提升其在北方清洁取暖中的比重。酒泉市立足农业大市特点,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,利用农作物秸秆、畜禽粪便等资源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、沼气等,在农村地区推广生物质供暖。同时,因地制宜开发地热能,在城镇新建小区试点地源热泵供暖项目,降低传统供暖能耗。此外,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技术,在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,形成“生物质+地热能+太阳能”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体系。
四、突破关键技术瓶颈,完善产业创新体系
以技术进步为核心,酒泉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。围绕风电、光伏设备制造,支持本地企业与高校、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,重点攻关大功率风电机组、高效光伏组件、长时储能等关键技术,破解“卡脖子”难题。同时,研究建立多层次技术创新模式,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,推动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向高端化、智能化转型,形成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的完整产业链。
五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
结合国家能源电力体制改革,酒泉市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机制。在市场环境方面,探索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,推动分布式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,保障投资者收益。在政策支持上,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措施,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土地供应、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,吸引优质企业落地。同时,创新产业融合模式,鼓励发展“风光+储能+制氢”“可再生能源+乡村振兴”等新业态,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深度融合,拓展产业发展空间。
六、强化项目落地保障,夯实发展基础
为确保规划落地,酒泉市建立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库,对纳入库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,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。加强部门协同,简化项目审批流程,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,提高项目开工率和建设效率。同时,强化要素保障,统筹解决项目用地、用水、用电等问题,确保项目顺利推进。通过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,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,推动规划项目早投产、早见效。
七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,提升产业竞争力
酒泉市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,共同打造区域可再生能源产业集群。与河西走廊其他城市协同推进风光基地建设,共享输电通道和消纳市场,形成规模效应。同时,加强与中东部省份的能源合作,探索“风光电+绿氢”跨区域输送模式,拓展可再生能源产品应用场景。通过区域协同,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,推动酒泉成为西北地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枢纽。
八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实现绿色发展
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中,酒泉市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,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。在项目规划阶段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,避让生态敏感区域;在建设过程中采用生态友好型技术,减少对地表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;在运营阶段加强环境监测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。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,降低区域碳排放,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
九、培育专业人才队伍,支撑产业持续发展
人才是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。酒泉市加大可再生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力度,支持本地高校开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、储能科学与工程等专业,培养专业技术人才。同时,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,建立人才激励机制,在住房、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保障,吸引人才留住人才。此外,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提升从业人员素质,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。
十、完善标准体系建设,规范产业发展秩序
为提升产业发展质量,酒泉市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。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布式发电、储能应用、非电利用等领域的地方标准,规范项目建设、运营和管理。加强标准宣贯和执行监督,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限期整改,确保产业发展规范化、标准化。通过完善标准体系,提升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服务质量,增强市场竞争力。
十一、促进国际交流合作,拓展发展空间
酒泉市积极融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,加强与国际组织、跨国企业的交流合作。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,提升本地产业技术水平;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能源展会,推广酒泉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解决方案,拓展国际市场。同时,参与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项目,推动可再生能源装备和技术出口,提升国际影响力。
十二、强化安全监管,保障产业安全发展
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需以安全为前提。酒泉市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项目安全监管体系,加强对风电场、光伏电站、储能设施等的安全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。制定应急预案,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设备故障的能力。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,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,确保产业安全稳定运行。
十三、推动数字化转型,提升智能化水平
借助数字技术赋能可再生能源产业,酒泉市推动风电场、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,采用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设备状态实时监测、故障预警和智能调度,提升运营效率。建设可再生能源大数据平台,整合资源开发、项目建设、电力消纳等数据,为规划决策提供支撑。推动“数字+能源”融合发展,培育智慧能源新业态。
十四、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
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、技术和成果,提高社会各界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和支持。开展可再生能源科普活动,走进校园、社区、企业,普及绿色能源知识。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,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十五、健全评估考核机制,确保规划有效实施
酒泉市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,定期对规划目标、重点任务、项目进展等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。将可再生能源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明确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,压实地方责任,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十六、展望未来发展,助力能源转型目标实现
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,酒泉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。未来,酒泉将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,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,推动能源系统向清洁化、低碳化转型。通过持续创新和深化改革,酒泉有望成为全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城市,为国家能源转型和“双碳”目标实现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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